关于做好第三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4-01-09 来源: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少年科技节领导小组(科协)、各地州市青少年科技节领导小组(科协),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经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第三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
        推荐范围:25周岁以下,在2012年11月10日至2013年12月10日期间,参加第三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科技竞赛,或在工作岗位上参与科研实践、发明创造和科技推广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自治区范围内在校大中小学生和非在校青年。
(一)在全国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自治区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并且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在校大中小学生和非在校青年。
(二)在国际、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在科研实践和科技推广工作中取得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三)能够运用科技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有发明、创造成果,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四)在自治区、各地、州、市、县举办的各种青少年主题科普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者。
推荐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热爱科学、勇于实践,对科技创新和科学探索有浓厚兴趣,有较大潜质;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二、推荐名额
(一)列入第三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科技竞赛类候选人推荐,由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科技竞赛主办单位依照评选条件,并根据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分配名额分别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生,由学校推荐到各地州市青少年科技节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筛选审核后,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大专院校学生候选人,由自治区团委根据分配名额,筛选审核后,择优统一推荐;非在校青年候选人,由自治区相关单位或行业协会(研究会)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审核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拓宽选人渠道,保证推荐质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青少年科技创新的先进典型,通过在本地媒体进行公示,扩大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自治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材料内容包括:推荐单位申报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人数、推荐评审情况等)、《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3),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在校大中小学生申报者需附学校出具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果鉴定;非在校青少年申报者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出具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
(四)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均需在本地区、本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一并上报。
联系人:自治区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活动中心)刘洋
联系电话:0991-6386515 18599000426
电子信箱:807836113@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2号科技大厦5楼自治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邮编:830011
附件:1.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自治区级主办单位、学会(协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科技竞赛类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地州市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
 
2013年10月30日
文章主题词: 青少年 创新奖
(作者: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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