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新科协办发〔2024〕10号
本文发布于:2024-07-0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各地州市科协: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24年7月25—29日在天津举办。根据全国大赛要求,我区将组织代表团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疆代表团组成

1.正、副领队各1人,由新疆科普活动中心(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按要求选派。

2.参赛选手为我区入围终评项目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确认参赛

参赛代表团成员须在线填报参赛回执。入围终评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登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页面(https://qsnkjcxds-kp.cast.org.cn/front/national),完成参赛确认和信息反馈。

三、展馆和驻地

1.大赛主展馆: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2.学生、领队及辅导员驻地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具体分配方案另行通知。大赛期间,参赛代表可乘坐组委会安排的接驳车往返于展馆和驻地。

四、往返安排

我区代表团将从乌鲁木齐统一乘飞机前往天津报到,请各地州市的参赛代表提前来乌鲁木齐,具体集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法随团的参赛学生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自行前往。

出发时间及航班:2024年7月25日,乘坐天津航空GS7577,09:20-13:10;

返程时间及航班:2024年7月29日,乘坐天津航空GS7578,14:40-18:55。

组委会将安排专人在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接站,接站地点将设置大赛接站指示牌。组委会不安排送站,最晚离会时间为7月30日上午。

五、报到和注册

报到时间为7月25日全天、26日上午。接站后,我区代表团将乘车前往驻地,凭本人身份证报到,领取参赛证件和活动资料。报到后,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可在布展时间内乘坐组委会安排的接驳车前往展馆,进行注册和布展。

六、费用

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竞赛期间住宿费到组委会统一安排的驻地自行交纳。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

参赛代表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住宿费,由领队汇总有关情况,向组委会提交减免申请。

七、布展

布展时间为:7月25日下午、26日上午。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每个作品一个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并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作品编号,布展前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根据各自的作品编号确认展位。

2.布展:布展须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的要求,由参赛者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

根据竞赛规则,参赛者须将研究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材料带到比赛现场,问辩时向评委展示。

3.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完成布展后,参赛者持本人参赛证件到展厅内查询机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排序依次对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作品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作品不能参赛。

八、日程安排

本届大赛活动主要包括作品问辩、创新素养和综合素质考察、科学家精神报告、科技自立自强主题报告、国际青少年文化交流、青少年科学讨论会、闭幕活动及公众开放等系列学习交流活动。各代表团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具体日程见附件3,如有变动以现场《大赛活动指南》为准)。参加作品问辩、创新素养和综合素质考察及闭幕活动须穿着正装。不参加评审活动的参赛代表,将取消参赛资格。

九、安全要求

大赛期间,参赛代表要服从管理,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联系人:新疆科普活动中心(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 石鑫 井晓亮

联系电话:0991-6386511

电子邮箱:xjkxqsn@126.com

附件: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入围终评名单

2.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入围终评名单

3.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日程(拟)

下载:《通知》盖章版pdf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文章主题词: 第38届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终评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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