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3-01-22 来源: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少年科技节领导小组(科协),各地州市青少年科技节领导小组(科协),各有关单位,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全区各级科协、教育、科技、团委、体育等部门共同努力下,第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取得了圆满成功,并涌现出一批科技创新和科技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领导小组拟于2013年4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第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各项工作,表彰在青少年科技节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总结材料

    请各地州市科协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地区、本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第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相关赛事和主题科普活动内容,认真做好第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工作总结。总结材料务必真实、准确、翔实,不少于2000字。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

    (一)推荐名额分配

    见第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推荐条件

    1.先进集体: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对青少年科技节活动有力的组织和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积极搭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平台,并积极参与到第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的各类竞赛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把青少年科技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先进个人:热爱祖国,热爱新疆,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新疆改革与建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在青少年科技节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路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青少年科技节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积极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节各类比赛和各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地州市和自治区有关单位、学会(协会)结合第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在各地、各单位开展情况,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做好优秀组织单位(含中小学校)和优秀组织工作者(含科技辅导员)推荐工作,并认真填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附件3)。

    2.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时间以邮戳为准)将总结材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寄送自治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自治区青少年科技中心电子邮箱。各地州市要同时上报声像资料光盘(青少年科技节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照片、影音资料)。

    联 系 人:刘洋  沙吾烈·木哈提别克

    联系电话:0991—6386515  6386517   18599000426

    传    真:0991—6386516

    电子信箱:807836113@qq.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2号科技大厦5楼自治区青少年科技中心(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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