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各有关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技活动特色学校、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弘扬现代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通过征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丰富科普资源的内容和形式,实现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鼓励和提高社会各界热爱科普、参与科普的积极性,满足各族公众对科普知识的多种需求,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新疆首届科普微电影、动漫、舞台剧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素质。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
承办单位:新疆科普作家协会
三、参赛作品内容和类别
参赛作品分为科普微电影、动漫和舞台剧三类。作品内容围绕科普主题,包括身边科普、低碳生活、防灾减灾、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生命健康、食品安全、航空航天、农业发展及其他自然科学知识方面的作品均可参赛。
科普微电影应将科普知识融入到微电影情节中。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和情节,题材可以为剧本类、纪录类、公益广告类和科教类。其中科普公益广告时长在30秒以内,其他视频作品时长在10分钟以内。
科普动漫包含二维、三维和影视动画等,片长为8分钟以内(含片头片尾),画面无闪烁和变色,无跳帧、漏帧现象。
科普舞台剧包括童话类、小品类和科幻类等,时长为15分钟以内,自行录制参评亦可。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不限单位、作者年龄、不分专业和非专业。各级科协组织、高校、科研单位、动漫企业、出版机构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普及科学知识为创作核心,具有一定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通俗性。作品导向正确,传播正能量,反映时代主旋律,具有艺术感染力。
2、参赛作品反映的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无科学常识性错误。作品整体构思新颖,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独创性,能够启发人们的求知欲,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原创,鼓励以创意为核心的原创性科普作品参赛。大赛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保留取消违规参赛者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参赛作品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规定,严禁剽窃、抄袭。任何作品不得含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
5、参赛作品请自留底样,恕不退还。自治区科协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
7、作品格式按下列要求制作申报。
(1)科普微电影:要求画面清晰,影片需有片头、片尾和故事情节。格式分高清类(1280x720,1920x1080)和普清类(720 x576),视频格式为WMV、MPEG、AVI、MP4、MOV等(不含FLV、F4V、RMVB、3GP格式)。为便于网络展示和视频查询,每个作品需提交2-3张代表性画面高清截图。
(2)科普动漫:包括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影视动画等,分辨率为720 x 576,视频动画可以是SWF、WMV、AVI、MPEG、MP4、MOV等格式,FLASH动画作品须提交SWF格式。每个作品需提交2-3张代表性画面高清截图。
(3)科普舞台剧:表现形式不限,参评时现场表演,自行录制参评亦可。自行录制的视频格式可以是WMA、AVI、MPEG、MP4、MKV等。每个作品需提交2-3张代表性画面高清截图。
六、作品申报
1.参赛者应填写《自治区科普微电影、动漫、舞台剧参评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同时提交作品光盘3张、申报表电子版1份和作品脚本纸质、电子版各1份。申报表可在新疆科协网通知通告栏(www.xast.org.cn)下载。本届大赛接受网上申报。
2.参赛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3.申报期间,大赛组织单位在新疆科技在线网对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七、评奖程序
参赛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由大赛组织单位和有关专家提出初评入围结果。由相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由评委会专家进行终评,终评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同时在各媒体广泛宣传。
八、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活动,分科普微电影、动漫和舞台剧三类,各类分别设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及提名奖。获奖比率按参赛作品的30%设置。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及证书。
2、对热心参与本届大赛活动,组织并提供大量作品的动漫企业、协会、高校等单位,授予“最佳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3、展评期间,适时组织作品展映观摩活动。所有获奖作品纳入自治区科协科普资源库。
联 系 人:李丹莉
联系电话: 0991—6386010(办) 15999192961(手机)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科技馆10楼1007室,新疆科普作家协会
邮 编:830011 邮 箱:ldl200506@126.com
自治区科普微电影、动漫、舞台剧参评申报表.doc
201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