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7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23-03-30 来源: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各地州市科协:

根据第十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整体活动安排,第37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23年4月21日至23日在克拉玛依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队组成

各地州市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终评活动,代表队由领队和入围终评的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组成(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集体项目限第一作者参赛,名单见附件1)。各地州市科协负责选派正、副领队各1名(其中1名必须为当地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负责人),领队负责本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展馆和驻地

(一)大赛展馆:克拉玛依科技馆一层临展厅(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117号)

(二)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和领队报到地点及驻地:新疆培训中心公寓楼K1楼(克拉玛依市大学城安定路355号)。可乘坐组委会安排的接送车辆往返于展馆和驻地。

三、报到及参赛费用

(一)报到时间为4月21日全天,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和领队到驻地报到,领取参赛证件和活动资料。报到后,参赛选手和领队携带参赛证件前往展厅布展。4月21日20:00-21:30,在新疆培训中心K1楼313会议室召开领队会。

(二)大赛终评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入围大赛终评的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和领队,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大赛期间食宿费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四、布展

(一)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按参赛类别划分展区,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名称确认自己所在地区的展位,所需布展材料、工具与电源插线板等自行携带。发明类项目需携带科技发明作品实物,无实物者将不予评审;科学研究的论文项目需制作PPT,自备笔记本电脑在现场接受专家问辩。

(二)展板:每个项目由参赛选手制作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展板,展板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如项目产生背景、实验或制作过程与方法、实验数据、原理分析、性能测试、结果与讨论及必要的图表、照片等)。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未制作展板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三)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参赛选手完成项目布展,持参赛证等待工作人员依次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通过后,布展方可结束。

五、大赛内容

本届大赛主要包括开幕式、项目问辩、科学讨论会(详见附件2)、中学生创新素养与综合素质考察等,各代表队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具体日程(以现场《活动指南》为准)。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或校服参加项目问辩,不参加项目问辩的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展示

为全面展示各项青少年科技活动成果,本届大赛将举办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项目一、二等奖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项目一、二等奖的作品展示(名单见附件3)。展示分为现场展示和线上展示两个板块(线上展示要求见附件4),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的项目需制作一块90cm(宽)×150cm(高)的展板,由各地州市领队带到现场进行展示,科幻画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七、安全保障

各地州市总领队要做好竞赛期间参赛选手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保管好个人物品,服从赛事统一安排,遵守各项规定,组织参赛选手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所有参赛选手及领队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请各地州市科协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参赛回执,于4月10日前将回执(见附件5)报送至自治区科普活动中心(自治区青少年科技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自治区科普活动中心(自治区青少年科技中心) 石鑫 刘洋

联系电话:0991-6386511 0991-6386037

电子邮箱:xjkxqsn@126.com

附件:

1.第37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入围作品名单

2.第37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项目一、二等奖及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项目一、二等奖参展名单

3.在线展示作品要求

4.第十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青少年科学讨论会入选项目名单及要求

5.参赛回执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文章主题词: 第37届 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 终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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